诉讼证据保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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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证据保全时间
离婚诉讼中如何保全证据

所谓证据保全,也称保全证据,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依职权对诉讼有关的证据采取提取、保存或者封存等方法予以固定证据的强制措施。


1、申请保全的期限。我国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2、提供担保。对于进行保全可能造成损失的,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有物权担保、现金担保、信用担保、担保公司担保。国务院令第481号,从2007年4月1日实施,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保全方式。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离婚诉讼中,为保障自己利益需要进行举证,如果证据存在毁损灭失风险的时候还需要申请证据保全。不过关于离婚诉讼中什么时候举证的问题,可能是很多当事人不了解的。此时不妨通过阅读上文进行了解,这样也能从另一方面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湛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