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资产分配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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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家庭暴力离婚资产分配是怎样的?

家庭暴力离婚资产分配是怎样的?

家庭暴力离婚资产分配,只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就可以多分得财产。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离婚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应当赔偿精神损失和赔偿其他损失。

1、赔偿精神损害。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受害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更进一步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有权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庭暴力的,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2、赔偿其他损失。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医疗费外,还可以要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有被扶养人的还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其中医疗费的计算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家暴证据有哪些

1、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3、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 相关证人的证言。

6、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三、哪些列情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家暴对于另外一方的伤害是比较大的,如果夫妻之间要离婚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当事人之间也可以首先通过协商的方法来进行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