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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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开始,国家就用法律文件规定企业要向处于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企业拒绝支付的,会受到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罚。各地在夏天到来之时,都会公布当地的高温补贴发放办法。那么,泸州市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泸州市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泸州市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各用人单位应在此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地按照标准支付高温津贴,同时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今年,泸州市高温津贴仍按每人每天8元—12元的标准发放。

二、哪些人可以领高温补贴?

1、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2、用人单位安排高温作业劳动者当月临时从事非高温作业的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5个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3、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三、高温补贴应该怎么发?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四、职工拿不到高温补贴怎么办?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高温补贴的发放因地而异,有按月支付的,有按日计算的。像泸州市高温补贴标准就是按日计算,每天8到12元。那些在户外高温天气下劳动的职工,最高可以每天拿到12元。企业不得用清凉解暑饮料代替高温补贴,这笔钱必须是货币形式发放,计入到职工的工资总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