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温补贴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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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成都地形和气候的原因导致了每年夏天的劳动者都需要经历炎热难熬甚至会出现大量人员中暑的现象,所以为了让这些努力付出的劳动者能够在夏天得到相应的回报就必须在他们的基础工资上额外添加高温补贴,那么,成都市高温补贴是多少钱?

成都市高温补贴是多少钱?

一、成都市高温补贴是多少钱?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2012〕241号),成都市发布市高温津贴标准调整通知。

全市高温津贴标准在2007年确定的每人每天8元—10元的基础上相应调整为每人每天10元—12元,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应将日高温津贴标准至少上调2元。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要据实单列,同时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2年6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人社厅规定,我省的高温补贴最高每天12元,最低每天8元。

德阳、绵阳、南充:12元

自贡、攀枝花:10—12元

成都、泸州、遂宁、雅安、资阳、凉山:8—12元

广元、眉山:11元

内江、宜宾、达州、巴中、广安、阿坝:10元

乐山:8—10元

怎样才能享受高温津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气温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按照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以上就是关于成都市高温补贴是多少钱的相关规定。因为高温一般都只出现在夏天短短几个月所以就只会针对这段时间内的工人的劳动进行补贴,在此期间内的高温补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以现金的形式进行发放并且不得出现拖延甚至拒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