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财产损失鉴定申请书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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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侵权财产损失鉴定申请书需要注意什么

共同侵权财产损失鉴定申请书需要注意什么

共同侵权财产损失鉴定申请书需要注意写明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二、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认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共同侵权行为认对受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从加害人的角度看

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他有权向其他未承担责任的共同加害人追偿,请求偿付其承担应当的赔偿份额。

(二)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

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共同侵权

共同侵权行为也以过错作为必备的构成要件,包括故意 过失,并且不要求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必须要有意思联络。早期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和日本一般采主观说,要求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存在主观上的共同过错。根据数人之间是否有“意思联络”为要件,主观说又可分为“共同故意说”和“共同过错说”。“共同故意说”认为数人之间的“意思联络”是成立共同侵权的必要条件,亦即以共同通谋为要件。而一方为故意、另一方为过失,或者数人皆为过失的,无法构成共同侵权。“共同过错说”则认为,共同侵权行为不应以“意思联络”为必要条件,亦即不以共同通谋为要件,过失也可以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当受害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需要对于侵权事件进行简单的认定,方能做出合理的处罚。多人参与的侵权事件我们称之为共同侵权,其存在的危害非常严重,对于社会的和谐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我们需要对此类事件进行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