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要给吗肯定是要给的;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告进行处罚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如果被告的侵权行为...
一、《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施行了吗?《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已施行,出台该规定的目的在于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
一、生态环境公益行政诉讼有什么作用?行政公益诉讼的作用是维护公共利益、保护社会公共性权利,还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的作用。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公益诉讼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更加合理、明确地界定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身份;同时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
环境民事诉讼的管辖、提起、当事人、执行等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与普通民事诉讼不存在差异。环境民事诉讼亦分为起诉、立案、审理、作出判决和执行判决四个阶段,适用《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原则和制度。我国《...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根据司法解释,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可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根据环保法规定,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依法在设区...
环境污染防治方法1.对于工厂的污水、废气、废烟、废渣等有毒气体进行过滤后排放2.外出尽量不用私家车,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3.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节约纸张4.多种植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每一个环境污染的实...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1月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5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颁布单位:生态环境部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7号颁布时间:2020-12...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根据司法解释,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可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根据环保法规定,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依法在设区...
一、生态环境行政诉讼审判期限是多久?生态环境行政诉讼审判期限是四十五日、或者是六十日,具体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如下:《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一、生态环境行政复议的请求什么情形下不会被受理?1、生态环境行政复议的请求不会被受理的情形《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1)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超过了法定申请...
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要给吗肯定是要给的;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告进行处罚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如果被告的侵权行为...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是指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人所承担的对受损生态环境采取一系列补救措施使其恢复至基线水平的一种责任。《民法典》第1234条专门规定了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适用条件、适用主体和修复方式,也体现了《民...
环境污染侵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主要是赔偿因环境污染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在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法院一般采取客观标准,根据受害人所提供证据的客观公允情况进行判定,实践中常采用的方法:1.按鉴定评估报告来确...
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要给吗肯定是要给的;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告进行处罚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如果被告的侵权行为...
生态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有哪些特点环境污染损害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侵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主要是赔偿因环境污染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在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法院一般采取客观标准,根据受害人所提供证据的客观公允情况进行判定,实践中常采用的方法:1.按...
生态环境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主要是:(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
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2019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探索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释[2019]8号颁布时间:2...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和...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根据司法解释,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可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根据环保法规定,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依法在设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3年6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9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8月14日法释〔2023〕5号最高...
一、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怎样的?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具体如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一般程序第一节立案第二十二条【立案条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
一、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四)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五)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二、法律规定内...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根据司法解释,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可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根据环保法规定,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依法在设区...